紧急提醒!滨州街头多辆电动车被拖走......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滨州交警持续推进
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
攻坚整治工作
对公共区域停放的无牌电动自行车一律拖移
杜绝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
警力下沉、严查严控
在城区主干道路口设置固定及流动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点,支队机关警力下沉中队,屯警路面、集中整治,充分利用早中晚高峰执勤间隙,对过往电动自行车无牌不戴盔进行专项整治。
无牌+乱停一律拖移
滨城交警全面摸排辖区道路街巷、医院、商圈、社区等停车场所,采取定点加动态巡查方式,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中,大队针对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商圈广场周边区域展开整治,对无牌、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拖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电动自行车要停放在专用车位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扫街挂牌持续发力
经济开发区交警积极组织民辅警深入各社区、居民小区、商超等场所路段,上门为电动车登记挂牌提供“一站式”服务。
工作中,大队民辅警走街串巷,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对需要登记挂牌的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仔细核对关于电动车的合格证明、购买发票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
同时宣传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以及按照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等。
截止目前
滨州市二轮电动自行车挂牌已达
1616334辆
67处公安网点
360处带牌销售网点
随时为您免费挂牌!
在哪里可以挂牌?
在滨州:这些服务点均可咨询办理!
点击
进入
请广大市民主动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登记并悬挂号牌
拒绝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
滨州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整治
无牌不戴盔、乱停乱放
请大家自觉做到
挂牌、戴盔、守法出行!
问
临牌到期还能上路吗??
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公函【2022】88号)要求,2022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采取购车置换、宣传引导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为此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推出以下便民服务,积极推进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工作,开展“带牌销售”网点办理注销试点工作。
现全市共有43家服务点开展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大家可以在这些服务点
进行车辆以旧换新的同时
享受新车挂牌
和老旧车辆注销登记的一条龙服务
在服务点办理注销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车主本人申请;
二、必须交回原号牌。
(注:如不符合以上两点要求,车主可以到所属辖区车管所办理注销业务)
(△全市“带牌销售”注销服务点)
(△全市车管所注销服务点)
开展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
经多方协调,滨州市报废回收企业可以为大家提供正常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服务,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一定补偿。大家可以联系相关报废企业进行咨询。
(△全市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加强重点群体管理(快递、外卖、代驾等)《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快递、外卖、代驾等服务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企业所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企业业务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强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快递、外卖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在临时号牌过渡期结束前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主动更换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
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前,上述企业的临时号牌车辆需要进行更新。对于申请临时号牌注销的,请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我们将安排专人,集中上门服务;对于新申请挂牌的上述企业,请及时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安全管理及保险等相关资料,我们将开展上门挂牌服务。
滨州交警温馨提示
2022年12月31日以后
临时号牌车辆不再允许办理过户
如果车辆不再使用
请积极办理注销报废 开始抢了,摊牌了 有知道去哪里挂牌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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