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在线 发表于 2022-8-30 22:35:00

严重扰民!滨州一工地夜间施工被立案查处!

8月29日晚,彭李街道夜间值班室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黄河五路滨州中心工地23时仍进行施工作业,噪音严重扰民。





接报后,彭李街道执法中队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混凝土连续浇筑作业,该施工地点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按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在施工日期三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出具夜间施工证明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该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执法中队队员现场取证并责令停止施工,目前已移交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理。


相关链接:<<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进行前款规定的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作业时限或者停工治理决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幸福彭李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22-9-1 08:33:47

违法行为确凿,依法查处,罚款的时候到了:lol,千万别手软、千万别嘴馋。: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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