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水?滨州某超市!10斤花生回家一称只有9斤?!
【案情简介】邵先生来电反映:2021年2月8日于魏集镇某超市花费50元购买花生一袋,包装袋标注10斤,回家后称量为9斤,认为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
魏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接承办单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达该超市进行调查,经核查超市负责人在订购花生时要求厂家一袋9斤,但是厂家使用的是标注10斤的包装袋(实装9斤)。
超市在销售时是按斤售卖,单价6元/斤,整袋9斤54元,优惠后价格50元/袋。超市在销售时未在其商品包装显著位置正确、清晰的标注商品净含量,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并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予以处理。
【消费提示】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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