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滨州一楼盘数年没交房,现在还被告知要拍卖了...
雪上加霜!滨州绿茵四季花城小区购房者收到:购买的房子被法院告知将要拍卖或变卖。
而这,和该小区开发商滨州市绿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案件有关,购房者提出异议,目前有收到滨城区人民法院裁决:法院认为,虽然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合同,但是支付的房款并未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异议人名下尚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故购房者对涉案房屋享有的权益不能......按这个小区购房者的说法:倒了八辈子血霉!据了解:
2018年1月,5栋多层(A1-A5)安置楼完成交房回迁;2019年底4栋高层(A6-A9)建设基本完工,共计412户,其中村居安置房232套(含老年公寓),剩余房源为绿茵置业对外销售的商品房,因开发商对外销售的楼房在南蔺回迁居民未分房之前已对外进行销售,为保证安置房的房源,以及南蔺回迁居民迫切要求回迁,经南蔺居委会“两委”共同协商同意于2020年12月组织南蔺回迁居民对4栋高层(A6-A9)安置房进行分房到户。由于该项目因建设时间较长,各项手续办理滞后,于2021年3月由滨城区市东街道办事处提报已列入滨州市滨州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2021年9月26日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已对该项目房屋情况进行了说明。“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根据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取得情况结合项目实际现状,现将该项目分两期办理,逐步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而购买房屋被法院查封一事,购房者毫不知情。即便网签,也会被查封:不动产物权变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商品房网签登记是政府部门依托其建立的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平台,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公司等相关主体进行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网上备案登记行为,并不具有物权变动性质,不直接产生不动产物权设立或变动的效力。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受人向法院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要求排除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对于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商品房,房屋买受人在以下条件下,也可排除强制执行:(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2)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3)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而中昂滨州府这些业主都不知情,让人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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