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这21人被曝光!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1.马超,驾驶证号:3723011979****0318,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MX571R的车辆在黄河十二路新立河西路路口以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2.杨学青,驾驶证号:3723011981****1411,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MJ167V的车辆在滨北乡镇内路梧桐九路凤凰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9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3.赵吉俊,驾驶证号:3723211966****4912,2023年5月14日驾驶鲁MQ502F的车辆在黄河二路渤海十二路路口以西2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4.刘康康,驾驶证号:3723011988****2419,2023年5月17日驾驶鲁MD432H的车辆在黄河二路西海一路以北5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5.曹振三,驾驶证号:3723211998****6737,2023年5月17日驾驶鲁MR613W的车辆在惠民县文安路与乐胡路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1. 孙春龙,驾驶证号:3723281997****001X,2023年5月9日驾驶鲁YSQ905的车辆在沾化区富国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2. 崔玉珍,驾驶证号3723241963****6412,2023年5月9日驾驶鲁MZ9061的车辆在北海新区港城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3.朱军,驾驶证号3703051984****5634,2023年5月14日驾驶鲁C111XL的车辆在富源五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4.张玉平,驾驶证号3723011969****4417,2023年5月14日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滨北办事处乡镇内路南关村与滨码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5.董文涛,驾驶证号3723301989****4215,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MM7L58的车辆在邹平长山镇范公路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6.张炜浩,驾驶证号3723281996****0953,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CH771M的车辆在黄河大桥南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7.赵如,驾驶证号3723251986****2462,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MY8P65的车辆在沾化区富国路东营银行附近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8.郭保贵,驾驶证号3723231969****2736,2023年5月16日驾驶无牌车辆在阳信县河流镇环乡路5公里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9.孙绍华,驾驶证号3723251992****3219,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MKN633的车辆在黄河大桥南首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10.师建委,驾驶证号3708301986****7216,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MK181Q的车辆在博兴县道曹纯路6公里3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11.李丕玉,驾驶证号3723241956****7217,2023年5月17日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棣新十四路棣丰街道李白杨村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12.张树光,驾驶证号3723281975****0910,2023年5月17日驾驶鲁MR338W的车辆在博兴曹纯路6公里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13.朱玉山,驾驶证号3723301990****1575,2023年5月17日驾驶鲁M7073G的车辆在邹平市乔家木材市场路口南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韩国涛,驾驶证号:3723281981****241X,2023年5月15日驾驶鲁MC7H87的车辆在博兴县博城五路与胜利一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2.刘奇奇,驾驶证号3723281993****301X,2023年5月15日驾驶鲁M1615K的车辆在黄河十五路渤海十五路路口以东5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3.郭伦,驾驶证号:3725271974****3253,2023年5月16日驾驶鲁N7602R的车辆在邹平市范公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二次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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