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这小区业主对物业费涨价质疑?物业公司却这样做...
滨州黄河十三路金居东城新天地小区业主吐槽称,因为小区物业涨价问题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很多业主在等待一个合理的结果后再交物业费,在这期间,物业开始了他们的操作!尤其是,限制交水费的问题,只给充五元。关于小区的物业单方涨物业费的问题,业主此前曾经咨询过滨州市发改委物价科。工作人员答复称,2018年的市场指导价是1.1元,2019年、2020年没有做过调整,要是想调整的话,上下浮动10%,9毛9和1块2毛1之间都是允许的,但是需要业主的双过半同意。
这些暂时还在为了物业费涨价在僵持的业主,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结果之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如果用限制交水费额来“逐个渗透”难免有些小人行为了,如果物业涨价是因为服务提高了,那小区的业主们不会有太多异议,现在是服务没有提高,先提高物业费?难道就不能进行质疑吗?而且,限制水费缴纳违反《民法典》!
业主与物业之间难免会存在一些矛盾,而化解开这些矛盾应该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沟通、解决问题,物业如此粗鲁的限制水费缴纳的行为,很low!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是不是应该先回头找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呢?
业主群聊截图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来源:看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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