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厅长发话!滨州这个售楼处被拆除!
前不久,有群众向节目组反映,在邹平市西董街道南部芽庄水库大坝上,几年前建起了这么一座颇为气派的售楼处。建在水库大坝上的售楼处芽庄水库建于上世纪60年代。3月12日记者来到芽庄水库时发现,水库东岸的堤坝上有一座二层楼高的建筑。建筑上的标牌显示这里是“山水丽都营销中心”。记者经过实地测量,售楼处大门到大坝顶部的距离只有30米左右。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营销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曾经受到过水利部门的处罚,但始终没有拆除。随后,记者根据水库旁边树立的联系方式告知牌,拨打了邹平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电话。
记者的调查采访,引起了当地的高度重视。3月21日,芽庄水库安全责任人给记者回电话:售楼处原本是水利部门征用的防洪设施,但在芽庄村建设社区的过程中被挪用了。现在已经整改完了。
针对片中反映的情况,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表示:毫无疑问,这是违规建筑。大坝安全条例里面明确规定,离大坝30米是管理范围,30米到70米是保护范围。它这个已经是在范围之内了,必须依法拆除。回去我们研究一下,改成防汛物资储备库以后,是不是影响大坝安全?如果不影响我们就这样整改,如果影响要尽快拆除。
3月26日,山东省水利厅组成督导组前往滨州邹平市进行督导整改。闪电新闻记者在芽庄水库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搬离建筑内储备的物资,并有两台挖掘机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工作。就目前的施工进度,邹平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宋逢春说:“今天上午主要对建筑内的一些物品进行了清理,下午对违章建筑开始拆除,计划利用两天的时间对这个建筑拆除干净。”在督导现场,督导组也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拆了以后,很快就会恢复原状,恢复原来的绿地。下一步我们要求当地举一反三,坚决贯彻防洪法、河长制以及有关的要求。”来源:问政山东、闪电新闻
这么明显的违建,等到群众反映,记者报导才算拆了!领导装睡能叫醒就是好父母官:D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