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警发布通告:限期整改!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练车行驶路线的公告近日,接到群众反映“部分教练车未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训练”,我大队高度重视,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积极做好相关答复工作。经调查,我交警大队所属中队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部分教练车未按照大队指定的训练路线和时间进行训练,造成个别路段交通拥堵,沿线单位和居民对此反映强烈,因此对其教练车及驾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要求教练车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训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滨城区交警大队
2021年12月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