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在线 发表于 2021-12-15 21:24:00

曝光!滨州这家小饭桌使用过期调味品…

近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典型案例:滨城区钰塬小饭桌餐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1月24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古道 料酒”1瓶;2、罚款5000元整。


相关链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幻化成风 发表于 2021-12-17 10:21:05

给小饭桌的孩子用,情节太恶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曝光!滨州这家小饭桌使用过期调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