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小区物业突然要收取地下车位管理费!业主:贴张纸就收费? ...
日,滨州黄河四路德坤华府小区张贴的《关于收取地下车位管理费的通知》引发小区业主的抵制,因为在业主看来,安装车牌识别系统和监控设备是应该的。物业是否按照相关的规定程序进行?难道张贴一则通知就开始收费了?同时,业主呼吁该物业将小区的所有公共收益都进行公示张贴,接受质疑!据了解,很多小区收取车位管理费是因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或此前收集业主意见后的信息公示中有明确的条款或公开内容证明车位管理费不包含在物业费里面,但是德坤华府小区物业并没有此依据。业主认为不能因为安装了车牌识别系统、监控设备就武断收取车位管理费。目前小区尚无业委会,如何和客户方(全体业主)充分沟通?这肯定不是简简单单一张张贴的纸就能解决的!物业此举不但没有让业主信服,反而让业主对其服务不满!
在该则《通知》中提到“根据物价局相关文件指导价格”里面的相关文件是指《滨州市物价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但是该文件第四条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形式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以及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公示标明的费用。业主认为物业并未做到位。
该不该收取车位管理费,应该以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合同有约定才是名正言顺、依法依规!在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小区都是前期物业服务,而前期物业是否应该收取车位管理费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指导价格。所以,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广泛收集业主的意见、按照规定公示相关信息材料充分接受业主监督,不要几句“相关文件”等不合规公示就打发业主,这种傲慢只会徒增业主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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