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告!滨州两起非法集资案最新进展!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张新房、王顺华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的公告
2021年12月31日,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新房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被告人王顺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
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6日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刘志明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为确保集资参与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切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本案集资参与人可以自行协商推选3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1月11日之前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本院将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旁听庭审。
联系电话:0543-8133239
关于案件后续审理情况,本院将在滨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集资参与人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6日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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