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在线 发表于 2022-3-30 07:27:00

博兴董某某、何某、朱某等7人,被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闻令而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一



3月26日,董某某酒后驾车欲进入陈户镇相周村,拒绝按照防疫规定登记、测温、消杀,且欲强行闯卡,被执勤人员制止并报警。陈户派出所接报后,对董某某口头传唤,并通知交警大队民警进行酒精测试。
董某某疫情期间拒不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陈户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董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其酒驾违法行为,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案例二




3月27日,何某驾驶车辆欲进入庞家镇高庙李村,执勤人员要求其按照防疫规定登记、测温、消杀,遭到何某拒绝,且不听执勤人员劝阻,强行闯卡进村。执勤人员报警后,庞家派出所将其传唤。
何某在疫情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庞家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28日,兴福派出所接到兴福镇某村防疫值守工作人员反映:有人翻越铁板围挡私自外出。兴福派出所巡逻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迅速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调查。经查,朱某在明知该村属于管控区的情况下,多次随意翻越铁板围挡进出村庄,且不听劝阻,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村李某某、殷某某、张某某、陈某同样存在上述行为。
博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朱某作出拘留5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给予李某某、殷某某、张某某、陈某罚款处罚。

艳阳高照Y 发表于 2022-3-30 12:07:1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Anonymous 发表于 2022-3-30 20:50:13

:o

春末 发表于 2022-3-30 20:50:39

你的名字我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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