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事了!滨州张某、刘某某、齐某某被抓!
自《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禁燃禁放规定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然而,尽管禁燃禁放宣传家喻户晓,禁售禁放警方三令五申,还是有人心存侥幸,顶风试探。近日,高新区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大年初六,小营办事处村民张某以初六“开业大吉”为由,在青田办事处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大年初八,青田办事处刘某某、齐某某二人仍然心存侥幸,分别以“祭祀大车”、“开业大吉”为由在青田办事处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高新区公安分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给予以上三人行政罚款处罚,违法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滨州警方提醒您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四条环城道路以内以及县(市、区)建成区 只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七天可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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