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滨州这里全面禁止!
5月6日,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布通告,为切实改善城市容貌秩序,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区餐饮、烧烤业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城区范围内依法全面禁止和取缔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二、经营业户严禁室(院)外经营,室(院)外乱摆乱放,烧烤炉具及相关经营设备一律进店操作,且配备无烟烧烤炉具,保证油烟、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经营业户请提前做好店内经营准备工作,依法规范文明经营。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对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妨碍公务或者暴力抗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餐饮、烧烤经营业户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配合露天烧烤治理行动,为建设清正、人文、生态、实力、幸福惠民作出积极贡献。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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