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在线 发表于 2022-6-30 19:32:00

滨州人注意:今天开始,到手工资要变

从7月1日起,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又双叒叕要调整啦!
  具体怎样调整?看过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上限和下限——

“上限”标准
按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22年度滨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21873元。
  解读:
  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统计部门统计,2021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7500元,基数保留整数计算得出“上限”为21873元。
  ②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21873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21873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下限”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22年度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700元,其余县区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900元。

  解读: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同时不能超出上限~

本次基数调整支持线上线下办理
  开通单位网厅的缴存单位可登录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s://www.bzgjj.cn/hfmis_wt/logi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进行基数调整和信息核对,并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进行汇缴;

  未开通单位网厅的缴存单位经办人可持空U盘至线下窗口拷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基数调整。


温馨提示

 ①本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②灵活就业人员请于7月1日至7月14日提出基数调整申请,其他单位敬请尽快办理基数调整事宜,并将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单位职工,保障职工知情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哟~‍‍‍‍‍‍‍‍‍‍

本次基数调整中涉及到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滨州公积金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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