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张娜,女,32岁,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张娜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2022)鲁1602刑更8号
罪犯张娜,女,1990年8月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固定职业,住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绿都小区9号楼2单元1501室,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宣判后,罪犯张娜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2022年6月6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罪犯张娜于2022年6月30日以孕期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8133216,邮寄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滨城区人民法院刑庭)。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