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在线 发表于 2022-7-30 07:00:00

滨州李连军、王亮被开除党籍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李连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博兴县纪委监委对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李连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连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环保检查、环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连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连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邹平市长山镇茶棚村原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王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邹平市纪委监委对邹平市长山镇茶棚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亮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规领取补贴,违规承揽村集体工程;不按照规定公开村务;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
王亮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并涉嫌贪污、挪用资金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亮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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