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在线 发表于 2021-3-3 00:00:00

强制拆除!滨州张某某竟私自搭建建筑物!

来源: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经查,孙武街道办事处西南街居民张某平(男 汉族)在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老烈士陵园西南侧、滨州市中心医院西停车场西南角处私自搭建建筑物(彩钢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擅自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向张某平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惠执责拆决【2020】0015号),作出了限张某平于2020年7月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给张某平本人。
当事人张某平逾期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2020年7月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限张某平于2021年3月4日17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将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自行清理。逾期不自行拆除和清理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张某平本人负责,届时本机关将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现予公告。
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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