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1 06:58

滨州实验学校2026年秋季新生报名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做好我校2026年招生工作,保障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校本部: 黄河十二路以南,黄河四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以东,新立河西路以西已备案小区。
南校区: 黄河四路以南,长江一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以东,新立河西路以西已备案小区以及吾悦华府已备案楼栋。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七年级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常住居民子女。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为常住户籍且和具有的合法住房地址一致,房产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购买二手住房的,原则上须过户1年以上(含1年)。少年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注:同一住房只能同时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房(自购房或租赁备案房)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且满1年以上(含1年),居住证与住房地址一致。住房为租赁备案房的须父母在市城区无房产。注:同一住房只能同时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
3.材料截止时间。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条件,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8月31日。
4.结核病筛查及《预防接种查验单》。今年所有新生,须进行结核病筛查并打印《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记录表》、须完成接种查验并开具《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 》(简称《预防接种查验单》),这两类表单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学校并存入学生健康档案。结核病入学筛查时间及流程、《预防接种查验单》开具流程均见说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到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1日-14日。
(二)报名方式
1.手机报名。请家长在以上时间内利用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在首页左上角下拉菜单选“滨州市”,在首页“热门服务”下点“教育报名”进入“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选择“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或“初中新生入学报名”进行正式报名,根据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
2.电脑报名。家长也可使用电脑登录“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平台网址如下:“https://bzywjy.com/#/index”,报名流程同手机报名。
(三)报到安排
学校工作人员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发放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新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及《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记录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房产材料。 1.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在平台上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照片(含不动产办理时间、所有人、共有人、小区名称及位置、面积、房产用途等页面);2.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上传网签合同的主要页面(含合同编号、买受人、小区名称及位置、房屋面积及金额、房产用途、签字盖章等页面)和全款购房发票收据等;3.房屋为租赁备案的,上传租赁备案合同的全部页面、父母的房产证明;4.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还要上传监护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
(二)户口或居住证材料。 在平台上传户口本照片(包括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入学儿童页),房主和户口不一致的,还需上传结婚证照片或孩子出生证照片。以外来务工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需同时上传近两年全家居住证照片(正反面都要传)。
(三)线下提报材料。 1.线上审核未通过的新生,请根据平台提示重新上传有关材料,必要时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线下复核;2.贯彻落实《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教〔2026〕7号)精神,在一孩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长幼随学”申请,并携带房产、户籍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线下备案登记。3.申请转学的学生,线下提交房产、户籍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前学籍证明的原件,备案登记。
线下提报材料地点:滨州实验学校(黄河七路317号)。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结核病筛查流程。 8月1日起新生结核筛查系统微信端开放,8月7日-8月20日线下集中筛查。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 健康滨州 ”公众号,在“入学筛查”栏目完成线上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检测检查,直至系统提示:全部筛查已完成。筛查内容:1.小学一年级新生:主要在线上进行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筛查,问诊结果存在异常的需要根据提示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筛查。2.初中七年级新生:先在线上问诊筛查,再到预约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筛查,包括肺结核可疑症状、密切接触史的问诊筛查和TST检测。有TST检测禁忌症的学生,可采用IGRA替代。筛查过程中如需填写学校信息,请分别填“滨州实验学校”或“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如有需要,请查询“2026年度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筛查指引”,网址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jhkC_5IdENGF7D6-1MtTlg”。)
请您认真阅读、慎重填报,没有按要求完成规范筛查的暂缓入校。筛查合格后,持《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记录表》(筛查系统下载)方可正常报到入学。如筛查诊断为结核病患者,请暂不要到校报到,并电话联系学校说明情况。
(二)《预防接种查验单》查验、开具流程。 入学前,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健康滨州”公众号→服务→入学接种查验→城市选“滨州市”→右上角“+绑定受种者”→入学查验→评估报告导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如有需要,请查询“‘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这办”,网址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yke-9TBvhhP_znADRIXvTQ”。)
评估未通过的请家长带学生及时到接种门诊(原则上学校或常住地所在镇街接种门诊)补种,并按要求完成后续补种,再开具《预防接种查验单》。
新生需持《滨州市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记录表》《预防接种查验单》和《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报名平台显示“审核通过”后可收到电子版,自行打印使用)方可正常报到入学。
(三) 线下提交材料需在招生时间段内提交完成。
(四) 父母房产信息查询证明即《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需提供在房管部门人工服务窗口打印的近两日内的原件。
(五) 招生咨询电话:0543-3180326。请在招生期间的以下时间段拨打咨询: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00。
(六) 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过程和阳光分班进行全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43-3183066;招生监督邮箱:bzsyxxzsb@163.com。
(七) 完成摸底报名的,如需更新材料,请务必于8月11日完成。
(八) 该通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滨州实验微平台)发布,欢迎转发。
滨州实验学校
2026年7月31日
来源:滨州实验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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