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1 19:27
邹平 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众淼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 夏海媚 与 山东众淼新能源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带薪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等 劳动争议一案(邹 劳人仲案字 〔 2026〕第734号)。依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 书 及开庭通知 书,定于2026年9月21日 上午8时30分 在 邹平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邹平市财税劳动大厦1113室) 开庭,现 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 日,即视为送达。 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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