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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07/30 12:09栏目:交通出行字号
滨州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7-30 12:09

朋友小聚、夜宵闲谈、节日团圆,成为不少市民的夏夜常态,酒也常常是餐桌上的助兴点缀。但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深夜没人查、短途开一下没关系",酒后握上方向盘,无论是"逞一时之快",还是疏忽大意"隔夜酒作祟",都在触碰酒驾醉驾的"高压线"。滨州交警持续开展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案例一:7月26日22时55分左右,闫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黄山三路实验一小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邹平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人员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闫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

案例二:7月26日21时20分许,北海大队执勤民警对车牌号为冀JS****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某神态异常,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

案例三:7月26日21时16分许,惠民大队三中队在大年陈镇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无牌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存在饮酒驾驶嫌疑,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李某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3000元。

案例四:7月25日21时19分,朱某某驾驶鲁M5****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滨城大队执勤民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朱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

案例五:7月22日,无棣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205国道与棣州五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行驶车辆存在重大违法嫌疑,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不料,该车驾驶人杜某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无视交警执勤指令,突然加速驾车强行驶离。执勤民警立即跟进追击,成功将车辆截停。经现场核查,杜某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典型失驾人员,仍驾车上路行驶。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杜某吊销驾照期间驾车、酒后驾驶两项违法叠加,情节恶劣、隐患极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酒醉驾的危害和成本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一、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且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

三、视觉障碍。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警示案例:2025年12月7日17时20分许,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3人)沿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境内G332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704公里加500米处,追尾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货车,致3人死亡。经查,小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180mg/100ml)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酒桌尽兴之余,更要守住安全底线,别让一时的侥幸酿成终生的遗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平安安出发,顺顺利利回家。来源:滨州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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