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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州民安锦苑小区业主咨询一个问题:安置房盖完以后,公摊面积增大了很多,套内建筑面积却变小了,于是总体上面积增大了。多出的面积还要补上,这合理吗?业主对补交费用感到很憋屈!
业主举例135户型(原约定 ),当时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97.38,公摊为38.6,建筑面积大约135.98。交房后最终测量面积是144.05,套内建筑面积为96.5,公摊为47.55。也就是说套内建筑面积减少了,公摊增大了。业主需要为多出来的公摊面积买单。业主:这种“被增长”难道只能哑巴吃黄连?
原约定的135户型图及说明 箭头为套内建筑面积
近日实际测量面积表 箭头为套内建筑面积
@看滨州 向业主索要当时签订的安置合同,业主称当时签订了四份,都交上去了,业主手里一份也没有,所以一些签订细节还暂时拿不出来。至于为什么业主当地手里一份合同也没有,业主也表示很纳闷。
业主群内讨论截图
据了解,民安锦苑小区位于黄河四路、渤海八路东南角,是涉及市公安局、市消防队、市质监局、供销社宿舍院、市二轻小区院、市机械协会宿舍院、市卫生监督局院、市疾控中心院、市轻工业协会家属院、市汽配公司公司宿舍院、建材公司、糖酒站、商业运输队等市城区老旧小区棚改项目的一个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自2016年签约到现在共六年的时间,因为疫情等原因延迟交房长达大约三年之久。因为这些老房子住户群体情况不同,当时都是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的户型面积,此时被告知公摊增大了,也让很多人措手不及。
滨州民安锦苑小区垂直视角图
给出的补交面积价格:10%内面积按照6500元一平的成本价,超出10%以外的按周围的市场价8360元一平。(不知怎么算出来的)
新房多出来的面积,该由谁来买单,要看房屋的具体性质。如果是商品房,那当然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如果是安置性的保障房,就不能理所当然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如此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初的合同协议却没有给业主留一份在他们手里,到底是咋回事?实用面积缩水了,总面积却增大了,减少的套内面积该如何补偿业主?增大的公摊面积,具体为什么增大了、多出来的公摊为何要业主来买单?民心工程要捋清清楚楚、说明明白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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