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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发区公安在入滨返滨人员摸排过程中,发现四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的未按规定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有的多次无故未按规定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有的拒不执行“落地检”等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以上人员,公安机关依法对四名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
01
强行闯卡逃避防疫检查
10月13日凌晨,郭某、张某驾驶车自外省返滨,到达滨州高速南出口通过防疫检查站时,未按照规定提前向社区报备,同时拒不执行“落地检”、拒不配合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疫情防控工作并强行驾车离开防疫检查站,逃避防疫检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02
外省入滨返滨不报备
10月15日,民警工作中发现,宋某自10月4日以来,先后到宁夏、河北、淄博等省内省外各地,返滨时未按规定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给予行政处罚。
03
多次无故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9月30日至10月9日之间,黄某作为重点人群,其多次无故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在隔离管控结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给予行政处罚。
再次郑重提醒: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
积极履行公民义务
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与规定
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外省入滨返滨不报备
还是拒不执行“落地检”等疫情防控工作
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这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
违法违规行为
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你务必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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