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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阳信县商店镇马寨村村民反映,村北头大片的土地被占用,开发了葡萄园项目,但前段时间才发放补偿,对此,村民有些许不明白的问题。项目叫山东润元智慧农业产业园,该产业园属于阳信县五彩果蔬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的一部分。从天眼查显示,该农业产业园的实际大股东为阳信县地方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另外一个股东为北京三润泰克国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当地村民的记录,马寨村北侧400多亩地于2019年10月1日被占用,按照一年一发补偿款的形式,但直到2020年12月底才得到第一笔补偿金,同样的情况在隔壁魏寨村也存在。村民称,未见到相关的协议、合同。担心后期的补偿问题没有法律保障,很多村民觉得稀里糊涂!集体土地征收是一项对集体和公民合法财产进行处置的重大行为,应当严格遵循各项法定程序,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充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应当及时签订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及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补偿的实质公平。有村民认为,政府未及时支付赔偿金所产生的利息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的规定,其实利息也应该给予补偿。另外,村民想搞明白补偿协议、补偿决定在哪儿?正规的程序当地是否都有存档,有的话,只求公示,村民图个明白、安心!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行政争议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政府部门在征收中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而被征收人处于弱势地位,私权利和公权力如何平衡很重要!这里面或许有误会,或许存在问题,但不能让村民稀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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