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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出入滨州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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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7 08: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4月6日下午,滨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场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海林就群众如何通过各公路疫情防控服务点,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回答记者提问。
  周海林介绍,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在出入滨州主要道路联合设置了公路疫情防控服务点,对出滨入滨车辆和人员进行查控。
  
       现有政策规定是这样的:入滨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在通过公路疫情防控服务点时,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离开滨州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进入滨州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入滨时需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符合入滨通行要求的车辆,服务点工作人员将在车辆驾驶室张贴封条;离开滨州时,服务点查验封条是否完整,封条破损的,实施就地隔离观察。
  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滨返滨,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滨返滨,确需入滨返滨的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并经社区(村居)同意入滨,通过公路疫情防控服务点时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区(村居)准许入滨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
  对违规使用通行证明文件、人车证不符的,公路疫情防控服务点一律扣留并移交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对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通行证明文件的,及时移送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周海林说,借此机会也提醒大家,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大家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市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该提前报备的要提前报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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