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滨州市2022年度伏季休渔启动仪式暨海洋涉渔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沾化一级渔港举行。
活动中,市海洋发展渔业局主要负责人部署了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属地管理负责人及渔民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并于随后共同参与了海洋伏季休渔巡航。
按照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所有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自然港湾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另外,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我市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将严格实施限额捕捞、专项标识、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执法船伴航管理。
活动中指出,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经略海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好各自关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场所,列好台账,闭环管控,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筑牢伏季休渔和渔船管控严密防线。要严格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严密监控涉外能力渔船,保持对涉渔“三无”船舶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海洋涉渔综合治理攻坚战。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海区渔区安全稳定。
据悉,伏休期间,市海洋发展渔业局将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制度,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形势总体稳定。巩固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效果,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越界捕捞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外交大局和海洋涉渔综合管理秩序。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建设,规范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管控效能和水平,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
市有关部门、沿海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县(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负责人、渔政执法人员,沿海重点渔业乡镇、渔村代表、各渔业协会负责人和渔民代表等7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