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一网友投稿:
我曾于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17日就职于滨州市区一家幼儿园,担任托班班主任一职。算下来总共3个月的时间,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所以这么快的辞职也是出于无奈,5月17日晚上突然收到消息我对象在厂里发生了意外紧急住院了,需要人照顾,我家距离幼儿园太远,实在不方便再前往幼儿园工作,不得已提出辞职,又紧接着手机丢失了,这也导致一时无法和幼儿园取得联系。
事情解决完后,我通过多方打探才取得幼儿园联系方式,联系幼儿园要其拖欠的工资,但被园长一直以突然离职,未交接为理由拒绝支付我工资,我多次索要无果。后拨打12345求助,政府也积极的介入了,询问我想调解还是申请法律仲裁,本着尽快把事情解决的方式选择了调解,政府工作人员与幼儿园园长取得联系后得到的回复竟是说“不认识我这个人!”
下图为网友与幼儿园的聊天记录▼
网友称,欠她的工资大约有3000元左右。3月14日通过微信转账发了1000元的预支款, 5月17日又发了1700的现金,这些发的是2月份-3月份的工资。目前还拖欠着4月份-5月份的工资。
网友能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
网友最后称,尽管突然离职是不对,但也不能这样一下扣完一个月的工资吧?毕竟在幼儿园的这段时间也真心的付出过,对此网友感觉很委屈!如果还无法协调,下一步,网友准备申请劳动制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下方些留言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