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1 19:21
滨州市 滨城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滨州雅乐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 张建芳 与滨州雅乐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滨 区 劳人仲案字 〔 202 6 〕第810号)。依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 书 及开庭通知 书,定于2026年8月21日15时00分 在 滨州市 滨城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五路黄河十六路东创业政务中心9号楼211室) 开庭,现 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 日,即视为送达。 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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