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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疫情防控提醒:中小学相对封闭管理,喜事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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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6 22: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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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持续增多,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多市连续出现省外输入疫情,加之中秋、国庆将至,人员流动性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滨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注意以下事项: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省外入滨返滨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道)电话报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备。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含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滨返滨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疫情指挥部报备,主动配合属地落实相应健康管理、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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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重点地区人员摸排管控。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重点地区人员排查,动员社区网格、基层党组织力量加大社区自主摸排力度,严防外来人员失管漏管。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入滨返滨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原则上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规范应用“场所码”。继续强化“场所码”应用管理,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各级行政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村)、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场站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均需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贴码、扫码、验码。各类场所及单位要指定专人值守监督,严格查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做到不漏一人。无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严禁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一旦发现健康码异常或近7天内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指挥部。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休闲等各类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引导群众有序排队。全区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餐饮单位要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提倡隔位就餐。五、减少人员聚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管控各类会议及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对群众婚丧嫁娶等活动,倡导白事简办、喜事缓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必须事先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宾馆酒店承接5桌及以上或50人以上的聚餐聚会、培训、庆典等聚集性活动的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疫情指挥部审批报备。对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举办,或虽经批准但活动过程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六、合理安排出行。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限制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区;提倡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集中隔离点、交通场站工作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异常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职工外出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公务活动。七、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中小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全面把控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登记。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扫场所码,严格落实“测温+行程卡+健康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师生员工校内行为管理,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异常症状“一日三检两报告”、因病缺课(勤)登记追踪和同住人员疫情信息推送等制度。加强培训场所管控,培训机构以外人员“非必须不进培训场所”,做好教室、洗手间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八、全面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出入各类场所严格执行“凡进必扫”要求,积极参加所在社区或行业部门组织的核酸检测。谨慎网购境外商品和境内中高风险区商品,严防疫情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输入风险。密切关注家人和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九、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免疫,尤其建议60岁以上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朋友们,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滨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5日附:滨城区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咨询报备电话:彭李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8172563  8172564  8172565(夜晚)3362289市西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白天)0543-5193035  (夜晚)5197111市中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8132619市东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5167802梁才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710061   19863076867北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8170610杨柳雪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480398滨北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197002杜店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185152秦皇台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550008三河湖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530161   13954300781沙河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165798里则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0543-34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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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查严处涉疫违法犯罪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周边多个地市发现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近期,依法处罚多名违法人员。李某某在进入小区时拒不出示相关出入、检测证明,强行闯岗,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赵某某自本土疫情重点地区返滨,应向社区报备而未报备,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被依法行政拘留 ;某网吧未督促顾客扫码,其经营人员王某被依法行政警告。
为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严处下列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1.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滨城区人员不主动报备,谎报 、瞒报 、漏报 、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
2.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不按 “逢进必扫 、逢扫必查 、逢异必报"要求,未查验“场所码”,未及时上报异常情况的;出入上述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不按要求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强行进入的;
3.不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 、冒用他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证明文件的;
4.违反集中隔离管理规定,拒绝集中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或隔离、监测期未满擅自脱离管理的;
5.通过疫情防控服务站拒不配合查验工作,强行通过的;
6.在网络或公众场合编造、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的;
7.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或有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对有上述行为的个人、企业或单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良好防控秩序,共筑防疫坚固“长城”。
举报电话:110,2115410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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