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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晚,滨州交警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九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集中查处统一行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精心组织,多警种联动,规范设置检查点,全力提高行动效果。
21日至22日,行动开展两日全市累计设检查点136处次,出动警力965人次,警车187辆次。行动首日查处涉酒违法行为25起,其中酒驾18起,醉驾7起。行动次日查处涉酒违法行为45起,其中酒驾36起,醉驾9起。本波次行动累计查处涉酒违法行为70起。
在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滨州交警还严查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本次行动中,全市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665余起,其中超载221起、无证驾驶23起,涉牌涉证违法27起,精准查缉疲劳驾驶24起。有力消除了涉酒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醉驾查处现场
10月21日晚,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宏刚、副支队长范宽良到滨城区、开发区执勤点现场督导行动开展情况。
酒醉驾典型案例
高速支队
10月21日,高速支队一大队刘汉亮副大队长带队在滨城执法站查处酒驾一起。滨城大队
按照支队统一部署,10月21日晚,滨城大队开展第十九次周末夜查酒驾集中行动。行动期间,执勤人员采取定点设卡的方式在重要路段持续加大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21时10分许,常某强驾驶鲁MY83**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黄河十六路渤海四路东时,看到执勤民警查酒驾,便行驶缓慢不敢上前,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截并要求吹气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当事人常某强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将其送去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2日,滨城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1时57分许,一辆黄色鲁M39T**号牌的三轮摩托车经过黄河十一路渤海五路检查点,民警依法将其拦停,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查询得知驾驶人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李某兴表示自己晚上聚会喝了半杯白酒,他一直认为喝酒后只要不开汽车就没事,便心存侥幸地驾驶三轮摩托车上了路,没想到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随后,执勤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理,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沾化大队
10月21日21时47分许,沾化大队在开展集中行动中,二中队民警在金海七路与银河五路交叉口附近查处一涉嫌饮酒驾驶人李某,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 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沾化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将其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10月21日20时53分许,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处突中队民警在惠民县古城公园南门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从东向西行驶过来,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带李某某至惠民县妇幼保健院进行血液检测。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理,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0月21日21时50分,赵某驾驶车牌号为鲁A1M***的小型轿车沿鹤伴二路西首彩虹桥向南行驶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邹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因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赵某带至医院抽血待检。提醒广大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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