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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收到滨州望海花园小区业主投稿:
该业主附上了两张业主群聊截图:
业主分享的群聊显示,物业公司人员在群内发布《催缴公告》后引发讨论,业主们主要针对小区存在两家物业公司期间该不该收物业费的问题。
有业主称小区存在俩物业期间,物业费交给了前物业怎么办?现物业公司人员认为这些业主应该向前物业索要回来,再给他们。
据了解,滨州望海花园小区因长时间存在俩物业而出名,最终在2022年7月份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公告,前物业才正式撤出。但因为此前双方的“剑拔弩张”导致物业前后没有很顺利的交接,也留下了不少的矛盾隐患。
针对“小区存在俩物业”期间物业费问题,2022年10月份,现物业(即滨州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公告过《方案》和优惠活动:
大部分业主对此方案并不买账。
而此次催缴,更激起业主的不满。
“小区存在俩物业”期间的各项费用,应该如何收取?之前垫付费用的明细等是否应该和小区公共收益一样公开透明?业主应有最基本的知情权。
到底如何解决最科学、公平、透明,考验着业主自己、业委会、社区、物业等各方的协调能力,而不是冷冰冰隔空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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