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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名称:滨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事由:该单位未经有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于2013年占用市东办事处赵打磨居委会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应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违法行为类型: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内容:处以罚款罚款金额:9.922225(万元)处罚机关: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查,该位置为滨州北海城市花园小区,
开发商为滨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相对人名称:滨州市梁阁置业有限公司
事由:2021年6月30日,滨州市梁阁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将渤海十三路长江二路北50米路西侧城市公共绿地内5棵树木砍伐。依据:《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行为类型:《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内容: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3.174(万元)事项名称:对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砍伐树木行为的处罚处罚机关:滨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查,该位置为中梁 壹号院小区,
开发商为滨州市梁阁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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