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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范鲁超,男,1985年6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小范村24号,身份号码:372301198506214431。
被执行人:闫子龙,男,1991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州高新区小营办事处北闫村37号,身份号码:372301199110181017。
被执行人:李建伟,男,1985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尚店村121-1号,身份号码:37230119850620441X。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
按一万元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崔法官 0543-8133286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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