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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孙寿山
身份证号码:370523195504140719
家庭住址:山东省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明王村144号
被执行人:孙金山
身份证号码:370523196902280711
家庭住址:山东省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明王村143号
被执行人:孙萍
身份证号码:370523198407250725
家庭住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办事处王家义村前进街52号
被执行人:孙连山
身份证号码:370523197105170717
家庭住址:山东省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明王村164号
被执行人:牛树刚
身份证号码:37052319640809071X
家庭住址:山东省广饶县乐安街道办事处牛家村12号
被执行人:山东速捷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北、规划五路东。
法定代表人:逯艳双,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恒丰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徐州路19号1幢。
法定代表人:孙金山,董事长。
被执行人:东营市恒丰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徐州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孙金山,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巨益新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巨野县城东工业园(人民路北固堆路东)。
法定代表人:孙寿山,董事长。
被执行人:东营市恒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徐州路19号。
法定代表人:牛树刚,总经理。
未履行金额:7000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2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5(袁法官)
被执行人:丁文华
身份证号码:372324195502200359
家庭住址:无棣县馨园小区B-7号1单元102室
被执行人:宋秀芝
身份证号码:372324195405290321
家庭住址:无棣县馨园小区B-7号1单元102室
被执行人:丁兆祥
身份证号码:37234195507197216
家庭住址: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月角塘村80号
被执行人:崔春芝
身份证号码:372324195412087225
家庭住址: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月角塘村80号
被执行人:无棣华祥水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无棣县富路大街30号(原水利冷藏厂)
未履行金额:2 283 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6678226285(袁法官)
被执行人:董玉宝
身份证号码:370521198911294011
家庭住址:山东省垦利县黄河口镇生产村209号
未履行金额:20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5(袁法官)
被执行人:李清波
身份证号码:372324198204285714
家庭住址:无棣县佘家镇李东村
未履行金额:300 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3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5(袁法官)
被执行人:李宗卫
身份证号码:372324197506030333
家庭住址:山东省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朱家庄村
被执行人:张金英
身份证号码:372324197703293263
家庭住址:山东省无棣县海丰街道办事处朱家庄村
未履行金额:70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2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5(袁法官)
被执行人:刘海波
身份证号码:372324198612121559
家庭住址:山东省车王镇后刘东村254号-1
未履行金额:45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6(刘法官)
被执行人:无棣意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址:山东省无棣县棣新五路公安局老院武警中队
法定代表人:田振见,公司经理。
未履行金额:14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15%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5(袁法官)
被执行人:叶希彬
身份证号码:37232419820123003X
家庭住址:山东省无棣县海丰街道东关村68-1号
未履行金额:5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申请执行人同意按实际变现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7018633,16678226285(袁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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