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安全畅通。2022年4月25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逢五”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一起事故牵出两起酒驾
两名驾驶员双双被查
2022年4月24日晚22时30分,卢某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车撞入卢某乙家中,造成卢某乙财产受损。卢某乙出门查看后与驾驶员卢某甲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卢某乙怕吃亏,打电话将自己的兄弟卢某丙叫至现场。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不仅卢某甲有酒驾嫌疑,卢某丙在赶赴事故现场过程中也存在酒驾嫌疑。无棣交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后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分别为140mg/100ml、99mg/100ml,均涉嫌醉酒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两人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摩托车深夜“炸街”引众怒
经开交警:查!
2022年4月25日晚,经济开发区大队分控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黄河四路渤海十三路有两辆摩托车高速行驶,“炸街”扰民,请交警查处。接报警后经开交警立刻研判,迅速出警,精准定位查获了两辆涉嫌炸街的摩托车。在询问中执勤民警还发现,两名涉嫌“炸街”的摩托车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其中一辆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两名当事人对“炸街”扰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不良习惯大隐患
上车要系安全带
2022年4月25日上午,滨城大队民警在黄河十二路东海一路附近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10点05分,一辆MQXXXA号小型轿车经过该路段时,民警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辆副驾驶乘客未系安全带,而且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执勤民警随后对其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了警示教育,告诫驾驶员及乘客一定要养成开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给予警告处罚。
酒后驾驶下午上路
心存侥幸被查获
2022年4月25日16时39分,杨某驾驶一辆鲁M牌照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邹魏路高老庄附近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邹平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测试,其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4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已按规定暂扣驾驶员驾驶证,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摩托车摇摇晃晃原来是酒驾
2022年04月25日15时许,惠民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惠民县桑王路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摇摇晃晃,十分可疑,随后执勤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刘某某满身酒气。后带至惠民县交警一中队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
2022年04月26日凌晨1时许,沾化交警大队联合下河警务协作区在沾化富国路与文化路路口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驾驶人身上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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