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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4 0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沾化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自5月1日起开展了对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坚决杜绝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哨点”失灵,充分认识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也是疫情传播““燃点”,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15家公共场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对1家无场所码登记、无测体温设备的公共场所责令停业,停业期间不得开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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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辖区内的25家基层医疗机构执法督查发现,黄升镇潘家中心卫生室、黄升镇大姜中心卫生室、大高镇沙洼中心卫生室就诊人员登记、测量体温、扫码工作流程均不规范,未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未对医疗废物垃圾桶进行清洁,医务人员防控风险意识差,存在防控漏洞。执法大队责令三场所立即停业整顿,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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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提醒:医疗机构,未开设发热门诊的不得接收发热病人,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措施,要求就诊患者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并严格体温测量,做好消毒、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核酸检测等重点防疫工作;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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