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时间瑄嘉名都小区业主查阅“滨城房管维修资金”的时候,发现公共维修资金被扣除(支用)很多次,但自己对此却毫不知情。 这一问题引起业主的高度警觉:被谁私自挪用?
于是,把这个情况发到了业主群里,大家都到小程序查看,发现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除很普遍,一时间小区业主群炸开了锅:“凭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扣除公共维修资金?”。业主们要求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解释。
业主讲,这些年,小区的物业一直是“滨州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服务,在业主们发问下,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曾在小区群里分享过个别楼栋的业主填写的“小区使用维修资金表决签名表”,该签名表文字显示为个别业主申请改造维修,“施工费用需按照相关业主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并出示了一些业主此前的签名记录,但大多数业主表示不知情。
物业出示的“表决签名表” 明确标注由业委会申报
“签名表”的末尾如此描述:“签字业主全权委托业主委员会作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主体,组织维修活动,确定施工方案,签订施工合同及申报材料的组织和报送。”,这里明确是此前业委会进行的报送。
“表决签名表”的申请单位盖章是物业公司
谁代表业委会申报的?最终这些钱由谁经手并完成的“维修”?申报前、基金使用后,都是如何公示的?从业主群里的回馈来看,大多数业主明确表示:压根就不知情!业委会就是这么代表绝大多数业主意愿的?!
据了解,上面所述业委会,是上一届业委会。业主称,小区业主委员会今年刚换届。
其实,拿公共维修资金对小区进行维修、维护,很正常。但必须要让业主们知道!如果当时公示到位,大多数业主们也不会不知情,这样一来,给业主的感觉就是:这块公共的钱,被悄悄支用了。
一起来分析法条:
注意!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什么是“紧急情况下”?如何鉴定是紧急情况?
有一点是肯定的:监管部门肯定是知情的!
再来看一下:
小区电梯、防水维修工程、监控、扶梯扶手维修、更新工程等成了所谓“应急使用”,难道是与上面法条相对应的“紧急情况下”?
退一步讲,动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项目,必须由组织施工方和施工方及业主共同参与验收,业主此前并未被告知需要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