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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人民法院践行“善执者行,为民者胜”的思想共识,响应“法护滨州,法安滨州”号召,为“滨锋52”执行品牌创建,持续开展“涉企业”“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7月22日4时30分,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准时列队齐发。
张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为23375元。本案目前在恢复执行阶段,此前法官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张某某联系未果。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查找,只有其丈夫在家,执行法官对其释明案情,讲清其中权利义务关系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送达传票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
梁某某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03452元。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孙某联系,其均谎称自己不在家中。7月22日清晨,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发现其恶意躲藏于衣橱内,出来后,仍然拒不出示手机健康码和行程卡,态度恶劣,待强制查看后,依法将其拘传并扣押其名下机动车一辆。
邓某某和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多次查找被执行人未果,竟在返回法院的路上发现被执行人正驾驶车辆去上班,执行干警将其在路边逼停后,依法将其拘传,并扣押其所驾驶的车辆。
山东某公司与某财产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41万余元,本案历时3天顺利办结。
赵某等五人与某管理公司民间借贷五案,今天执行行动,到银行扣划280万元至法院账户,五案顺利执结。
东营某运输公司与周某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鉴于执行震慑,被执行人到法院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将案款14万余元交到法院,该案执行完毕,及时为受害人将后续治疗费执行到位。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扣押机动车2辆,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551万余元,彰显了法院打击老赖、为民办事的决心。下一步,滨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滨锋52”执行行动,力行“法护滨州,法安滨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树立执行队伍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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