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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突发,滨州一小区门口,一白色车撞人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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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昨天晚上9点多,滨州网友投稿:

滨州北海明珠小区门口,有车辆撞完人逃逸了!听目击证人说是一辆白车,逃逸车辆在黄河十五路渤海九路路口往北走了!到路口时还停下下车往事故现场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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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称,被撞倒地的是一年轻小伙,看样子应该没有大问题,据悉是戳了下,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具体情况以相关部门通告为准。
看样子本来也没有多大的事情,就算是司机全责强制险估计也完全够赔偿的了,肇事逃逸性质就完全变了,不但保险不赔,而且还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现在到处是摄像头,真的能跑的掉么?法律后果
责任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逃逸处罚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和申领规定》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一次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保险拒赔:

根据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肇事逃逸行为属于免责赔偿情形。

安全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了交通事故,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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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20:1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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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20:2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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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04:5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看来是酒后肇事逃逸,做贼心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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