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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麒麟阁小区一轿车被木板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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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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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滨州麒麟阁小区,一辆停在小区内楼下的轿车被长木板砸到,从被砸方位看,业主猜测为从上往下的方向。车主已经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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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引起很多小区业主的围观,你一言我一语, 都表达对安全的担忧!这要是砸着人可咋办?并希望小区的物业公司人员进行安全排查。


目前警方已介入,木板来源需要确认。


案件参考:

案 件 详 情



2020年2月17日下午,原告王某某将其名下的小型轿车停放在滨城区某某小区内楼下,被小区内楼房上脱落的结冰落水管砸到而造成车辆损失,王某某遂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山东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物业公司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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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裁 判 结 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于物件损害责任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被告山东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某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对小区共有部分负有管理义务。被告在本案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义务,对于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山东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某某车辆损失费26,750元。

法 官 说 典



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具有管理责任,当小区的公共设施威胁业主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时,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维护。涉案落水管系外挂于小区内住宅楼到外部的公共排水管道,被告在未尽到合理审慎的管理义务时应当承担脱落物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 案 主 审 法 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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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涛: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7月毕业于青岛大学,2011年6月进入滨城区法院工作,现任滨城区法院民一庭二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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