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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知名小区多年不能办证,官方回应:尽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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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31 0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滨州经济开发区长江三路秦淮人家不动产登记问题,

网友留言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人家小区1-6号楼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2016年在此购房,正常价格购买,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都在,地税契税已交,房产证已办,房产证土地性质为70年产权出让,因孩子上学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处却说这几号楼不能办理,开发商已催,开发区管委会已找,他们互相推诿扯皮,6年了,没一点进展,望领导重视,给出确切解决方案及时间,勿拖延推脱,不作为,给我们老百姓一个确切答复,谢谢。
对此,有关部门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向您回复如下:
       经查,山东省滨州市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竞得长江三路以北、渤海十九路两侧三宗面积为36934平方米(55.401亩)的土地建设秦淮人家小区,其中渤海十九路西地块面积11651平方米(17.4765亩)规划用途为绿地,无法建设住宅,小区整体东移,部分土地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1-6号楼坐落的土地无合法用地手续,该部分土地于2016年12月30日办理报批手续,于2017年挂牌出让时,因为不是净地,无法办理出让(当时没有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要求出让土地必须是净地)搁置下来。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该小区属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未供即用的土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建设单位。该小区是开发区管委会的团购房,建设单位与开发区管委会有团购协议,渤海十九路西地块建设单位申请收回,开发区管委会需要一揽子解决该问题。6月23日,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昌隆房地产聘请审计公司审计账目。7月19日,管委会领导组织研究该问题,待解决方案确定后,开发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班提报市专班研究,依据《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证缴分离”的实施意见》(滨自然资规发〔2021〕6号),尽快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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